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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“跑分”,就是利用银行卡或者微信、支付宝的收款码,为他人进行代收款,以赚取1%至2%的佣金。“跑分”项目大多是通过第四方支付平台流转,为赌博、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收款,以逃避金融部门监管和法律制裁。
靠着来钱快、回报高等“噱头”,许多法律意识淡薄的年轻人将“跑分”作为兼职,摇身变为“码商”,使自己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。
近日,太仓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,主犯黄泽主动出资,找人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,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收取赌资的支付结算服务。该犯罪团伙共有15人,其中80%都为20岁出头的年轻人,想要通过“跑分”获利的他们,最终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到有期刑期一年三个月不等。
被告人之一陈实是某大专计算机专业的在校生,上学期间,陈实一直在学习之余自主创业。2020年4月,朋友黄泽找到陈实,给了他一个支付平台的源代码,要求他为自己搭建一个第四方支付平台,并担任平台技术员,负责平台日常维护。黄泽许诺陈实“包吃包住,一个月底薪5000元,生意好还有提成”。
恰逢当时陈实的在校创业项目因为遭受疫情影响而创业失败,亏损了许多钱。感到挫败又面临就业压力的陈实答应了黄泽,帮助其搭建好了支付平台。
然而,黄泽并未按照承诺发放工资,反而让陈实自己做“码商”,在平台上“跑分”赚钱。
“操作非常简单,你只要交上一定的保证金,把自己的收款码、银行账户提供给平台,等到赌客将赌资充值到你的账户中,便将赌资转给赌博网站提供的收款账户,过几天平台就会返给你1.5%的手续费”,黄泽向陈实强调,“跑分越多,你就赚得越多。”
虽然知道“跑分”违法,但看到码商们“跑分”获得的可观收入,陈实心动了。在自己跑分的同时,陈实还变成了“码商代理”,招募了几个朋友来当“码商”,帮自己“跑分”。
2020年6月,感到害怕的陈实决定收手不做,离开了平台,开始准备毕业事宜。然而,因为准备不充分,陈实最终未能毕业。
2020年11月,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太仓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据审查查明,2020年5月至7月期间,黄泽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金额为2600余万元,陈实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金额为1800余万元,其余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金额为100余万元至2000余万元不等。
审查起诉阶段,陈实就读的学校发来证明材料,原来陈实在校期间曾多次在省级大学生创业竞赛中获得一等奖、最佳创业奖等。学校希望检察机关对其能够从宽处理,该校将本着教书育人原则,督促陈实完成在校期间学业。
考虑到陈实在校期间表现优秀,为了让其能够继续完成学业,太仓市检察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陈实提起公诉,并建议法院对其适用缓刑。此外,考虑到其中7名被告人系初犯,认罪认罚,涉案金额相对较小,太仓市检察院依法对该7人提起公诉,并建议法院对其适用缓刑。相关建议均获法院采纳。
今年2月1日,太仓市法院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分别判处黄泽等15人拘役三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(文中人名均为化名)
来源:江苏法治报